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1051學期獎學金

<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1051學期獎學金>
一、申請日期:10月26日起至11月25日止。
二、學校受理日期:即日期至11月14日止。
三、申請資格:學生需檢附購買本公司班、公車學生卡影本或搭乘本公司學生專車證明影本。
四、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,由學校推舉品學兼優學生,擬依前學期學業成績低順序選出前5名符合資格學生。
五、申請書如附件。
六、相關申請文件請於105/11/11(五)16:00前,繳至系辦公室(B805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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